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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想要吃什麼水準的食品?

從這一兩年食安事件不斷的爆發,馬政府也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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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想要吃什麼水準的食品?

從這一兩年食安事件不斷的爆發,馬政府也不斷的出來說要捍衛食品安全,而這一段時間基層單位也不斷進行各類食品的抽查,民眾也見到許多黑心的加工不斷的在新聞上出現,這是必要的陣痛,如果沒有基層人員辛苦的追緝,那法律就沒辦法被執行,受害的還是民眾。但清創完了,重建在哪裡?

要改善食品安全,就應該有明確的方向與執行,絕對不是定時出來講我們捍衛食品安全的決心不變,方向是提供民眾安全的食品,這既然是清楚的目標,那底下的執行也應該要往這個方向走。

但很可惜的,又看到食藥署在打迷糊仗了,以下引用自上下游新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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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台灣爆發飼料油混豬油事件,食藥署早在2月16日就預告「食用豬油衛生標準草案」,修訂豬油酸價和來源,原預定4月中旬實施,卻不斷延宕,拖到上週四才正式公告,且「精製豬脂」酸價訂為1.3(mg KOH/g fat),比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國家標準訂的1還要寬鬆,更遠遠落後日本、中國,業界質疑,食藥署有訂和沒訂一樣,「政府口口聲聲說食安,為什麼其他國家可以訂嚴格,台灣卻只能訂1.3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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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藥署反對的原因有兩項:
1. FAO 的codex標準是1.3.
2. 業者沒辦法配合

FAO 的codex是一個世界標準,很多落後國家因為沒有資源跟專業進行食品安全的研究,所以需要依靠codex(國際食品法典)去幫助他們設定相關標準,在這種考量之下,codex的標準自然是一個最低的標準,各個國家在這個標準下,依照自己的需求去調整,如果我們的標準一直以來都已codex 為圭臬,那麼我們的食品業很落後也是自然的事,標準在哪,品質就在哪。

業者沒辦法配合?誰呢?統一有精煉能力,他沒辦法精煉嗎?有先進製程的大廠誰生產不出低酸價的豬油?

小廠沒辦法配合?那用良好的板油經過濕式煉油酸價到底有多高,食藥署有委託研究嗎?有數據支撐小廠沒辦法配合嗎?有數據告訴你小廠的煉油水準到什麼程度嗎?如果沒有相關的研究,就說小廠沒辦法配合,就要用codex標準,更顯示官員的傲慢與無知。

食安安全的控管,嚴格的標準只是最後一道防線,真正該做的是源頭管理,但如果你的標準很鬆,就會造成怎樣的產品都合乎你的法規,源頭變的很多樣,要做源頭管理反而非常困難,就如同去年的頂新一樣,那些油在指標上都合標準。

豬油是可以直接食用的食品,但也是很多加工食品的原料,食藥署說,酸價僅是品質標準,和安全無關。在生產食品的環境中,廠商會一次用掉一桶15公斤的豬油嗎?每次使用一定會有剩下未用完的豬油,在餐廳的環境也是一次一次使用,用完就換,如果提供酸價高的豬油,酸敗的速度就更快了,用酸敗的豬油做出來的食品,品質跟安全自然受到影響。

以前我在從事油品相關精煉的時候,有一個指標叫做氧化穩定度OSI,指的就是在特定溫度下給予定量的氧氣,需要多少的時間,油脂才會大量產生可揮發性的物質(酸敗)。油耐不耐放,看這個指標最準。
簡單來說,這個數值越高,代表油越耐儲放,越不容易變質,而以我自己研究的資料,酸價越高,氧化穩定度的確越低,油品容易酸敗,這樣跟安全無關嗎?

市售包裝調合油外包裝品名標示相關規定,第一條第一款第二項。

市售包裝調合油外包裝品名中只宣稱一種油脂名稱者,該項油脂需佔產品內容物含量百分之五十以上。

這條法律如果不進行修正,廠商在末端還是有取巧的空間,豬油佔比51%就可以叫豬油了,你覺得這個合理嗎?應該是豬油比例佔90%以上可稱為純豬油,51%~89%稱為調和豬油,低於50%沒辦法稱為豬油吧。

就是因為有這條規定,所以過去的頂新混了了雞油、牛油等多樣性的油脂,他還是合法的豬油,因為法律賦予了他們這樣的權利。

如果主管機關不能用讓台灣慢慢邁向先進國的食安思維去思考、去設定標準,而是一昧的使用codex,留給業者取巧的空間,三十年前的餿油案與去年的頂新餿油案,不是一個借鏡嗎?

此表由上下游新聞擷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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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長為油品精煉、肥料、農產運銷實務、GAP輔導、食品研發等。接任何與上列主題相關的寫作與演講及通告,意者可以私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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